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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民政局撤销社会组织公告

2018-01-18 11:27:37   来源:
 
随州市民政局撤销社会组织公告
 

      随州市民间文艺家协会、随州市粮食行业协会、随州市钱币协会不按照规定接受2015年和2016年年度检查,其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国务院第250号令)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随州市电子商务协会自成立之日起1年内未开展业务活动,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国务院第250号令)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国务院第250号令)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款之规定,予以撤销登记。
    随州市核桃行业协会不参加2016年度检查和不按照规定接受2016年随机检查,其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国务院第250号令)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国务院第250号令)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予以撤销登记。

                                                                                2018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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