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随州市印刷行业协会、随州市文化娱乐行业协会等2家社会组织存在连续2年不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发布,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随州华升医院、随州旭康疼痛专科医院、随州市知青文学艺术中心等3家社会组织存在连续2年不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二十三条之规定。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发布,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以上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限以上社会组织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社会组织如对上述行政处罚有异议,请在知晓本公告之日起三日内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要求听证,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及听证的权利。
地址:随州市舜井大道壮鑫香湖路24号联系电话:0722-3590135
特此公告
附件:拟撤销登记社会组织名单
随州市民政局
2022年11月9日
2022年11月9日
附件:
拟撤销登记社会组织名单
1、随州市印刷行业协会
2、随州市文化娱乐行业协会
3、随州华升医院
4、随州旭康疼痛专科医院
5、随州市知青文学艺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