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随政办发[2016]47号)、《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19年度社会组织“双随机”抽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主体和对象
抽查主体为市民政局,抽查对象为依法登记的市级社会组织。
二、抽查时间
6月12日至7月12日。
三、抽查方式
通过全省统一的双随机抽查管理系统,随机抽取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组织。采取书面检查、现场检查等方式开展抽查工作,同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进行专业评估、提供相应意见。被检查社会组织按照不低于5%的抽查比例,且现场抽查不少于抽查总量的十分之一。(抽查的社会组织名单见附件2)。
四、抽查内容
依据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管职能进行确定,具体包括社会组织的年度报告、信息公开、内部治理、财务状况、业务活动等情况。
五、抽查要求
(一)严格执行有关社会组织法律法规规章,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切实做到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坚持公开透明,做到随机抽查事项、制度、过程、结果四公开。
(二)被检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做好汇报和相关材料准备。检查时,社会组织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要在位,准备好登记证书、年度检查报告、负责人名单、会员名单、内部管理制度、审计报告、理事会会议纪要、开展业务活动的有关材料、相关财务凭证等。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按规定上报整改落实情况。
六、抽查结果及处理
抽查发现的问题当场告知被检查社会组织,并依法向社会公开。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处理;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依法移交相关部门。
抽查结果作为社会组织评估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同时提供给相关政府部门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税收优惠、资格认定、评优评先等工作的参考因素。
附件1:社会组织随机抽查现场检查登记表
http://www.szshzz.cn/uploadfile/2019/0625/20190625113238361.doc
随州市民政局
2019年6月12日
2019年6月12日
附件2:监督抽查名单(23家)
1 随州市科技职业技术学校
2 随州市建设监理协会
3 随州市古银杏新技术研究中心
4 随州市社会组织发展促进会
5 随州市旅游协会
6 随州市茶文化协会
7 随州市风景园林协会
8 随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白敏幼儿园
9 随州市金太阳学校
10 随州市阳光雨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11 随州市质量协会
12 随州广济蓝莓食品研究所
13 随州市教育学会
14 随州市银行业协会
15 随州市青年企业家协会
16 随州市烹饪协会
17 随州市保险行业协会
18 随州市服装商会
19 随州市农业电子商务协会
20 随州市律师协会
21 随州市香菇出口行业协会
22 随州市出版物发行业协会
23 随州市焊接协会
24 随州市信鸽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