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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示范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9-08-27 11:54:00   来源:
       根据有关规定,随州市民政局拟就购买随州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示范项目向社会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随州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示范项目
    (二)项目预算:10万元
    (三)项目采购人:随州市民政局
    (四)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和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发布公告之日起查询结果为准;
  3.供应商应为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全市各级各类社会组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三、磋商文件获取
  供应商在随州市民政局(随州社会组织)官网自行下载。
       四、响应文件递交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19年8月27日至2019年9月3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3日下午17:00,逾时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送达地点:随州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312室。 
  五、竞争性磋商信息
  磋商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结果在随州市民政局(随州社会组织)官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鸿雁  电话:(0722)3590135 

附件:随州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示范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http://www.szshzz.cn/uploadfile/2019/0827/20190827115559488.docx
     随州市民政局
     2019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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