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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动员全市社会组织有序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倡议书

2020-01-29 10:41:00   来源:
全市各社会组织:

   根据我市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现就全市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以下倡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做好自身防控工作

   全市各类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引导从业人员和会员学习掌握科学防疫知识,提高全员自身防范能力,切实做到不信谣、不传谣。疫情防控期间,停止举办各类公共聚集活动,减少人员聚集,必办事务可利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式解决或延期进行;以电话、微信等方式收集从业人员、会员并动员会员单位收集员工出行情况,发现重要情况及时向属地有关部门报告;搞好办公及公共环境卫生,做好日常消毒,强化自我防护,如有工作人员出现早期症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引导其当地就医、配合治疗,严守隔离观察有关要求。

   二、积极发挥作用,努力展现担当作为

   全市各类社会组织要积极弘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大爱精神,立足自身优势,动员会员单位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各医疗类行业协会商会要积极支持会员企业加急生产、调运、销售防控和医疗急需物资,全力开展疫情防控物资保供。食品、餐饮、商贸流通等领域行业协会商会要引导会员企业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做好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用实际行动支援疫情防控工作。各文化、旅游、体育、宗教等社会组织要动员组织各会员单位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措施,响应终止前取消预定公共活动,暂时关闭公共场所,落实清洁消毒措施。各志愿服务组织、社会服务机构和社区社会组织,在做好自身安全的同时,科学有序地参与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组织的精准摸排、疫情防控政策和知识宣传、配合医务人员上门随访、落实重点人员监测检查等疫情防控工作。社工机构要发挥自身优势,建立线上服务群,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协助做好疫情科普、患者心理疏导以及家属安抚等工作,并为专业医护人员提供心理疏导和减压支持性服务。
   
三、依法有序参与,发挥慈善组织作用
   
全市各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要严格按照《民政部关于动员慈善力量依法有序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开展工作。配合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的安排开展相关慈善和志愿服务活动的。在疫情应对响应终止之前,不组织开展有人员聚集慈善募捐、志愿服务活动。募集用于疫情防控的物资通过市慈善总会、市红十字会进行转送。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前按照慈善法和《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的规定,将募捐方案报送民政部门备案。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可依法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定期公布捐赠收入和支出明细,确保信息长期可查询,并接受捐赠人和社会的监督。

 

 随州市民政局

随州市社会组织发展促进会

2020年1月29日

 

附件:接受捐赠银行账号信息和联系方式

1、户名:随州市慈善总会

   开户行:建设银行随州市银棉支行

    账号:42001813655053001927

2、户名:随州市慈善总会

   开户行:工商银行随州市清河路支行

    账号:1805020819250096568

3、户名:随州市慈善总会

   开户行:邮政储蓄银行随州市神农支行

    账号:942004010011355555。

    汇款请备注:随州疫情防控

    联系人:梅迪15272856416  朱正杰 13886887622;

    邮编:441300 ;联系地址:湖北省随州市舜井大道壮鑫香湖路24号(随州市民政局5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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