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出台2016年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工作要点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十八届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推动《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见》(鄂民政发〔2015〕1号)相关要求落到实处,深入开展我省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工作,近日省民政厅出台并下发了《2016年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工作要点》,进一步强化了措施,加强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工作,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要点》明确了我省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健全社会组织民主机制,加强社会组织财务管理,规范社会组织商业行为,实行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制度,强化社会组织审计和执法监督,加强社会组织廉洁自律教育。
《要点》指出,2016年我省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工作主要任务有:组织召开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工作研讨会;开展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培训工作;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实地督查;随机抽查社会组织,委托社会审计机构对社会组织的财务等进行审计;继续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加大社会组织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公开通报曝光,形成震慑效应,达到问责一人、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
《要点》要求,各级民政部门、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和社会组织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加大对社会组织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社会组织的违纪违法行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