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2022年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工作从4月开始至11月结束,按照“谁登记谁管理”分级负责原则,由各级民政部门开展抽查,现场抽查数量不少于 5 家志愿服务组织(含其他组织和机构),力争年内实现志愿服务组织抽查工作全覆盖。
《通知》要求,在志愿服务记录方面。应当检查志愿服务组织记录的志愿者的基本信息、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评价、 技能培训、表彰奖励情况是否完整准确;是否在志愿服务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志愿服务记录;是否及时按规定将纸质记录录入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等。重点检查志愿服务时间、志愿服务内容等是否与志愿服务活动实际情况相一致;是否向志愿者发放了除必要补贴之外的报酬;是否将职务行为、有偿服务或非公益性服务当作志愿服务进行记录与证明;是否存在假冒志愿服务名义开展营利性活动的行为。在记录证明出具方面。应当检查志愿服务组织是否以志愿服务记录为依据,为志愿者如实出具志愿服务记录证明;是否可以通过有其记录的志愿服务信息系统进行查验等。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伪造、变造志愿服务记录证明的行为;是否以出具记录证明为由向志愿者收取费用或者开展营利性活动。
截止目前已完成3家市级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已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随州市民政局)